新约
提摩太前书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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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罗列出地方教会两个受承认职分的资格。他肯定人若渴慕监督的职分,乃是羡慕善工,随即列举所需的品格:无可指责、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、节制、自守、乐意接待远人、善于教导、不因酒滋事、不打人、不争竞、不贪财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、不可初入教,恐怕他自高自大,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。他又补充监督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。接着他转向执事,要求端庄、不一口两舌、不嗜酒、不贪不义之财、存清洁的良心、固守真道的奥秘、先受试验然后任职,并列出对其妻子(或女执事)和管家的资格。保罗陈明写信的目的——叫提摩太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,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、真理的柱石和根基——并以一首早期基督徒诗歌为本章加冕,承认那敬虔的奥秘:神在肉身显现,被圣灵称义,被天使看见,被传于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荣耀里。
1人 若 想 要 得 监 督 的 职 分 , 就 是 羡 慕 善 工 。 这 话 是 可 信 的 。
2作 监 督 的 , 必 须 无 可 指 责 , 只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, 有 节 制 , 自 守 , 端 正 , 乐 意 接 待 远 人 , 善 於 教 导 ;
3不 因 酒 滋 事 , 不 打 人 , 只 要 温 和 , 不 争 竞 , 不 贪 财 ;
4好 好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, 使 儿 女 凡 事 端 庄 顺 服 ( 或 作 : 端 端 庄 庄 地 使 儿 女 顺 服 ) 。
5人 若 不 知 道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, 焉 能 照 管 神 的 教 会 呢 ?
6初 入 教 的 不 可 作 监 督 , 恐 怕 他 自 高 自 大 , 就 落 在 魔 鬼 所 受 的 刑 罚 里 。
7监 督 也 必 须 在 教 外 有 好 名 声 , 恐 怕 被 人 毁 谤 , 落 在 魔 鬼 的 网 罗 里 。
8作 执 事 的 , 也 是 如 此 : 必 须 端 庄 , 不 一 口 两 舌 , 不 好 喝 酒 , 不 贪 不 义 之 财 ;
9要 存 清 洁 的 良 心 , 固 守 真 道 的 奥 秘 。
10这 等 人 也 要 先 受 试 验 , 若 没 有 可 责 之 处 , 然 後 叫 他 们 作 执 事 。
11女 执 事 ( 原 文 是 女 人 ) 也 是 如 此 : 必 须 端 庄 , 不 说 谗 言 , 有 节 制 , 凡 事 忠 心 。
12执 事 只 要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, 好 好 管 理 儿 女 和 自 己 的 家 。
13因 为 善 作 执 事 的 , 自 己 就 得 到 美 好 的 地 步 , 并 且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的 真 道 上 大 有 胆 量 。
14我 指 望 快 到 你 那 里 去 , 所 以 先 将 这 些 事 写 给 你 。
15倘 若 我 耽 延 日 久 , 你 也 可 以 知 道 在 神 的 家 中 当 怎 样 行 。 这 家 就 是 永 生 神 的 教 会 ,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。
16大 哉 , 敬 虔 的 奥 秘 ! 无 人 不 以 为 然 : 就 是 神 在 肉 身 显 现 , 被 圣 灵 称 义 ( 或 作 : 在 灵 性 称 义 ) , 被 天 使 看 见 , 被 传 於 外 邦 , 被 世 人 信 服 , 被 接 在 荣 耀 里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