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靈修 · 約書亞記 20:1–6

可以逃跑的地方

靈修

在約書亞記眾多分配土地的記述中,有一個指示以其獨特的牧養關懷脫穎而出:神命令建立六座逃城——約旦河兩岸各三座。任何意外殺人的人,在「報血仇的人」(受害者的親屬)趕到之前,可以逃到其中一座城。 在城門口,他們陳述自己的案情。長老們接待他們,給他們地方居住。在會眾能審判之前,他們在城中是安全的。如果殺人是意外的——非預謀、非出於惡意——他們就受到保護。 這些城市被有意地分佈在全地,使沒有人距離太遠。通往它們的道路要保持暢通。獲得庇護的管道不得被阻礙。 在神學上,逃城是公義體系中神聖憐憫的圖像。神沒有廢除問責制——祂提供了一種在適當審判發生之前的保護方式。不是每個被追趕的人都有惡意罪行。 新約反覆呼召信徒在神裡面尋求庇護,逃到基督那裡如同逃到逃城(希伯來書6:18——「我們這逃往避難所、持定擺在我們前面盼望的人」)。祂是有罪之人能夠站在適當審判面前,發現替代者已經付清代價的地方。

背景

六座逃城被戰略性地分佈——北部的基低斯、中部的示劍、南部的希伯崙在西邊;比悉、拉末和戈蘭在東邊。古代拉比的教導認為,通往這些城市的道路被維護並設有標誌,使任何逃跑的人都能毫無混淆地找到它們。

真理

神在司法體系中建立了憐憫。祂知道惡意和錯誤之間的差別,知道故意的惡和悲劇的意外之間的差別。祂的品格不只是聖潔的審判——也是在被毀滅之前跑向需要庇護之人的那位。

應用

你在逃跑什麼——愧疚、失敗、指控?今天逃到基督那裡作為你的逃城。說出你所逃跑的事情。然後宣告:在祂裡面,我在審判官說話之前是安全的——而審判官已經說出了判決:被寬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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