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趣事 · 約珥書2:12——「耶和華說:雖然如此,你們應當禁食、哭泣、悲哀,一心歸向我。」
聖經文化中的禁食
趣事
禁食——自願禁絕食物——作為屬靈紀律貫穿整個聖經。它在悲痛時實踐(撒母耳記下12:16——大衛為垂死的兒子禁食)、悔改時(約拿書3:5——尼尼微人在回應約拿傳道時禁食)、尋求神的引導時(以斯拉記8:21-23——在危險旅程前禁食)和為屬靈衝突做準備時(馬太福音4:2——耶穌在受試探前40天禁食)。贖罪日(Yom Kippur)是律法中唯一強制性的禁食。到一世紀,法利賽人每週禁食兩次(週一和週四),耶穌在馬太福音6:16-18中討論了這個問題:「你們禁食的時候,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,臉上帶著愁容……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」祂在批評表演性禁食的同時肯定了禁食。
背景
耶穌說「你們禁食的時候」——而非「如果你們禁食」(馬太福音6:16)。祂假設祂的跟隨者會禁食。祂還說門徒將在「新郎離開他們的時候」禁食(馬太福音9:15)——表明禁食在等候和渴望的季節尤其合適。
意義
禁食是身體化的禱告——身體參與靈魂的呼喊。當言語感到不足時,飢餓的身體痛苦可以成為真正屬靈飢渴的語言。
反思
您上次禁食是什麼時候?您在祈求神什麼?如果您從未禁食,這週嘗試甚至只是一餐的禁食,配合刻意的禱告,會是什麼樣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