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趣事 · 加拉太書3:28——「並不分猶太人、希利尼人,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。」

聖經世界中的奴隸制

趣事

古代近東的奴隸制是普遍的——是經濟和社會秩序的標準部分。人們通過債務、戰爭、出生或出售進入奴隸制。它不是種族基礎的(如現代西方世界那樣),原則上可以通過解放逃脫。摩西律法規範奴隸制,有重要的保護措施:希伯來奴隸在第七年要被釋放(出埃及記21:2);殺死或傷害奴隸的主人要受到懲罰;奴隸參與安息日休息和聖約節期。保羅給腓利門的信是顛覆性神學的傑作——他請求腓利門「不再是奴僕,乃是高過奴僕,是親愛的兄弟」地接回他的奴僕阿尼西謀(腓利門書1:16)。加拉太書3:28宣告「不分自主的、為奴的」,成為廢奴主義者1,800年後所站立的神學基礎。

背景

18至19世紀廢除奴隸制的運動主要由基督徒領導——威伯福斯、貴格會、哈麗特·比徹·斯托——他們直接援引加拉太書3:28、腓利門書和出埃及記21章作為其聖經依據。

意義

聖經中人類尊嚴的種子——每個人按神形象被造,在基督裡奴隸和自由人沒有區別——最終結出了廢除奴隸制的果實。神學真理在歷史中運動緩慢,但它在運動。

反思

腓利門被要求將他的奴僕視為基督裡的兄弟——讓神學重塑一種社會關係。您生命中是否有一種您的神學尚未改革的社會關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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