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趣事 · 馬太福音26:15——「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。」
三十塊銀子
趣事
撒迦利亞書11:12-13包含了一組顯著的具體預言:「我就對他們說:你們若以為美,就給我工價;若不以為美,就罷了。他們就拿了三十塊銀子給我。耶和華吩咐我說:要把這尊重的價值,就是他們所定我的價值,丟在窯戶那裡。我便將這三十塊銀子,在耶和華殿中丟給窯戶了。」500年後:猶大同意以30塊銀子出賣耶穌(馬太福音26:15)。在耶穌被捕後,懊悔的猶大將銀子歸還給祭司長,扔在聖殿裡(馬太福音27:5)——恰好「扔在耶和華的殿裡」。祭司長不能將血錢放入聖殿庫房,所以他們用它購買了「窯戶的田」作為墓地(馬太福音27:6-8)。這個價格——30塊銀舍客勒——是出埃及記21:32中規定的被鄰人的牛所殺的奴隸的賠償。彌賽亞被估價為一個奴隸的價格。
背景
馬太明確引用此事作為預言應驗,而約翰則在不評論預言的情況下記錄事件,這表明兩位作者都獨立地認識到了其重要性。
意義
這個預言的具體性——30塊、扔在聖殿裡、用於窯戶的田——是非凡的。偶然應驗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計。它指向神的預知。
反思
猶大得到了30塊銀子——這永遠不夠。他把它扔了回去。您受誘惑要「出賣」耶穌換取什麼?當您這樣做時,您發現它實際上值多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