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故事 · 馬太福音 26:14–16, 47–50
猶大出賣耶穌
故事
有十二個人與耶穌同行了三年。他們看見祂使瞎子看見、使死人復活。他們聽過每一個比喻,吃過祂所增加的餅,在祂平靜的風浪中與祂同站。他們當中的一個——加略人猶大——去找祭司長,問道: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 他們數了三十塊銀子給他。猶大就答應了,從此他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。 三十塊銀子是一個被牛觸死的奴隸的法定賠償金(出埃及記21:32)。這也是先知撒迦利亞所獲得的酬勞,他後來輕蔑地將其丟在殿裡,說是「他們所估定我的價值」(撒迦利亞書11:12–13)。一條生命換來奴隸的價錢,一位老師換來三十枚銅錢。 機會來到了橄欖園。猶大帶著一隊士兵和官員向耶穌走來,黑暗中火把搖曳。他已事先約定了暗號:我與誰親嘴,誰就是那人,你們拿住祂。 猶大上前,說:「拉比,你好!」這個稱呼是親切、熟悉的——就是一個忠誠的學生稱呼敬愛老師所用的詞。他上前親了耶穌。 耶穌說:「朋友,你來要做的事,就做吧。」 朋友。即便是現在,即便是在這裡。 後來,猶大看見耶穌被定了罪,就後悔了,把那三十塊銀子還給祭司長和長老,說:「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,是有罪了。」他們說:「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?你自己承當吧!」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,出去吊死了。祭司長拾起銀錢,因為不可放在庫裡,就商議買了窯戶的一塊田,當作埋葬異鄉人的地方——從而應驗了關於三十塊銀子的預言,儘管他們自己看不見這一點。 猶大的故事沒有容易的結局。他後悔了,他認罪了,但他走向了滅亡而非憐憫。這個悲劇不在於他的失敗——彼得那一夜也失敗了——而在於他不能相信寬恕對他而言仍是可得的。
背景
加略人猶大掌管門徒的公款(約翰福音12:6指出他是個竊賊,常取其中的錢)。一些學者猜測他可能是一個政治民族主義者,希望耶穌發動對抗羅馬的軍事起義,而這次出賣是企圖逼耶穌採取行動。另一些人則看到純粹貪婪的腐蝕。可以確定的是,他的角色交織在最古老的傳統中——保羅以「被賣的那一夜」(哥林多前書11:23)作為主的晚餐的歷史錨點。
真理
猶大是一個警告:親近耶穌並不等同於降服於耶穌。他看見了其他門徒所看見的一切——但他內心深處有什麼東西始終是關閉的。然而即使是他的背叛也沒有讓耶穌感到驚訝,耶穌直到最後仍稱他為「朋友」,並藉著他的行動應驗了古老的聖經。十字架沒有任何偶然之處;即使是背叛也在神主權的計劃之內——儘管神並未使猶大犯罪。
應用
猶大的悲劇不在於他犯了罪,而在於他相信自己的罪超出了可被寬恕的範圍。彼得同一晚也同樣地失敗了——卻找到了恢復。你對自己的失敗有沒有相信過什麼謊言,讓憐憫對你而言似乎是得不到的?